粮食是安天下、稳民心的重要产业。今年以来,国家高度关注粮食领域,多部门陆续印发粮食流通、粮食安全、储备体系等相关政策,多方着力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一、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我国两大专项整治行动震动粮食市场,发挥了巨大威力,进一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
6月至12月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全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以收购环节、储存环节、销售出库环节、运输环节、政策性粮食经营方面、 统计制度执行情况方面等方面为执法重点,强化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严查涉粮案件,依规处罚追责, “以案说法、以案说责、 以案说德”, 发挥警示作用。
11月3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结合夏粮、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粮油库存检查、中储粮年度考核、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等重点工作,严肃查处不及时支付售粮款、违反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作出警告以上行政处罚145例,罚款183.5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
其中,湖南、辽宁、四川等地粮食和储备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规倒卖定向用途粮食、擅自动用地方储备油等违反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案件;山东、吉林等地粮食和储备部门严厉处罚不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案件。
2.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粮食系统承担着收购、储存、经营国家粮食的重要职责,一旦出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将严重侵蚀群众利益、造成国家损失、影响粮食安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表明,当前,国家粮食供需、粮食安全形势严峻,粮食领域腐败问题令人警醒,必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守护好大国粮仓。
最近半年,广西、山西、湖南、安徽、吉林等全国多地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粮食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紧盯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通报了多起粮食系统的腐败案件。